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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英国公司之优点: 1、国际法律地位高,受英联邦政府法律保护,认受性极好; 2、公司资料公开,可于网上查询,所以可信性极高; 3 可成立一人公司,有限法律责任; 4 董事、股东及公司秘书可由任何国藉人士担任; 5、可于香港及英国开立银行帐户; 6 、可用公司名义买卖物业; 7、 可于世界各地的主要金融市场及香港上市。 成立要求 : (一) 至少一位董事,一位股东(可由同一人担任); (二) 一位公司秘书(不可与董事相同,一般由本公司出任); (三) 必须有一英国注册地址(由本公司提供); (四) 公司注册股本最低100英磅,可发行股本最低1英磅; 注册股本高于100英磅需另缴付千份之五之厘印费。 成立后取得文件 : 公司文件盒(蓝盒),内有 :- (1) 公司注册证书(C.I.)、 (2) 公司组织大钢及组织细则5本(M&A) ; (3) 公司原子章2个 、公司钢印1个 ; (4) 公司股票一本 ; (5) 法定之股东、董事、秘书及公司会议记录册一本 ; 英国公司必须于每年成立周年日后28日内,提交一份周年申报表,确认及更新公司登记资料,缴交公司年度之政府登记费。税务可以以海外及无营运方式申报,免付税款。 详细内容请登陆我们的网站或直接致电我司咨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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